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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游虚拟货币交易:当假钱遇上真钱

imtoken 官网 2023-02-04 05:21:40

·作词:陆璐、张道生、朱丽怡文/摄·

以网络软件开发的名义,雇佣玩家赚取游戏币,然后将“虚拟币”卖给普通游戏玩家获取利润。这种听上去很奇怪的“虚拟货币交易商”已经悄然出现。日前,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查处了一家雇佣90余名职业玩家通过世界著名网络游戏《魔兽世界》赚钱的“虚拟货币工厂”。对虚拟财产管理行为的担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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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络日益成为一些人的“生活必需品”,网络的管理也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。

打游戏=打工帮手月收入过千

近日,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接到当地群众反映,该市市区黄龙康园内有一家“黑网吧”。当地工商部门接到举报后,立即组织人员前往举报现场进行调查。然而,检查的结果却出人意料,根本就不是网吧。在这间100平米的出租屋里,所有的窗户都紧闭着,几十个脸色苍白、眼睛布满血丝的年轻人正在玩一个叫《魔兽世界》的网络游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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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着中国网络游戏的“版图扩大”,虚拟财产(源自网络游戏世界的装备、武器、游戏币等)以其独特的价值吸引了各行各业的玩家。

他们盯着电脑屏幕,拼命的击杀“怪物”,捡起怪物被击杀后掉在地上的“金币”。除了几十名年轻人在玩游戏外,执法人员还发现一群精疲力竭的年轻人躺在另外三个宿舍里。这不是“黑暗网吧”!那么他们在这里做什么呢?老板薛某告诉巡视员,这些年轻人都是他雇佣的失业人员。总共有90多人。他们的工作就是每天夜以继日地玩游戏,赚取游戏币。然后薛以每“金币”3美分的价格购买了金币,然后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了其他玩家。罗员工说:“我们有90多人,分两班倒,轮班轮换半个月。每个人每天至少工作 12 小时。累了可以在中间躺一小会儿。”有人抱怨工作不轻松,下班会头晕。“一天工作12小时,工资是计件平均来说,这些在游戏里做“金币”的“工人”一天能赚100金币左右,一个月能拿到1000多元的工资。老板薛某还特地请来了两个管理人员轮流值班12小时,负责90多名球员的一日三餐。一个人抱怨这份工作并不轻松,一天结束时他会头晕目眩。“每天工作12小时,工资是计件工资。” 平均而言,这些在游戏中制作“金币”的“工人”,平均一天能赚到100枚金币左右,一个月能拿到1000多元的工资。老板薛某还特地请来了两名管理人员轮流值班12小时,负责90多名球员的一日三餐。一个人抱怨这份工作并不轻松,一天结束时他会头晕目眩。“每天工作12小时,工资是计件工资。” 平均而言,这些在游戏中制作“金币”的“工人”,平均一天能赚到100枚金币左右,一个月能拿到1000多元的工资。老板薛某还特地请来了两名管理人员轮流值班12小时,负责90多名球员的一日三餐。

60台电脑的“虚拟货币工厂”一天赚2000元

面对工商人员的检查,“虚拟造币厂”的主人薛某认为自己的行为对社会有利无害,还为约90人提供了“就业机会”。而且,他赚的是玩家的钱,而不是不当得利。“这些买家中有许多是外国人,从某种意义上说,他们也在为国家赚取外汇。” 据薛的介绍,他的职业其实是一名学校教师,而“虚拟薄荷”只是他的副业。原来,薛某也是网游爱好者。在玩游戏的过程中,薛发现身边很多玩家都在通过网络购买“装备”和“金币”。于是头脑聪明的薛某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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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出游戏助推服务的网站

2005年4月1日,薛在黄龙康园租了三套民房作为场地,购买了电脑,成为了网游《魔兽世界》的“虚拟造币厂”的主人。因为靠自己的能力获得的金币数量相当有限,薛某从当地劳动力市场雇佣了一批可以打游戏的失业人员。这些年轻人日以继夜地玩游戏,赚取金币。薛某将自己购买的“金币”以每枚约2美分的差价出售。以一台机器一天生产200个金币计算虚拟数字货币,这个拥有60台电脑的“虚拟货币工厂”一天可以赚2400元。薛称在温州和他一样的人不在少数。至少有几十个“虚拟薄荷糖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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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于网络虚拟财产的无照经营,现行法规中还存在“真空”。

虚拟财产管理存在法律真空

薛声称经营“虚拟造币厂”并不违法,他也没有得到工商部门的批准。温州市工商局鹿城分局执法人员表示,虽然现行法律不禁止虚拟物品交易,但随着虚拟财产交易逐渐采用,场地固定,交易利润明确,具有经营性质,可能会涉及市场秩序和税收征管问题。薛某无法取得与其经营范围相符的工商执照。未经合法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经营活动的,属于无照经营。现在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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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体育场路的网吧里有很多广告牌。越来越多的网吧成为了年轻人上网的便捷方式,网络游戏也开始流行起来。

目前,随着网络游戏的日益普及,各大网络游戏公司都在发行大量的游戏币。为了获得游戏所需的虚拟货币,很多网络游戏玩家都在极力使用真实货币购买。于是,“虚拟造币厂”等在线虚拟物业管理机构应运而生。但据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相关人士介绍,目前关于网络虚拟财产无照经营的法律法规仍存在“真空”。也就是说,目前,所有网络虚拟物业管理机构均未取得营业执照,无照经营。此外,虚拟货币交易是源自互联网时代的商业行为。目前,对于虚拟商品是否可以作为实物出售虚拟数字货币,国内尚无规定。工商部门备案中确实没有虚拟商品交易的项目。这些问题值得关注,需要明确的法律规定加以规范。据了解,在今年3月在上海落下帷幕的“虚拟物品保护法律问题座谈会”上,新闻总署音像电子与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和Publication,明确表示对虚拟财产的保护需要法律保护。

上海交通大学法学院守布教授认为,网络游戏中的虚拟财产包括虚拟金币(货币);虚拟装备,如武器、盔甲、药水等;虚拟动植物,如宠物、盆景等;虚拟人(ID账号)四个方面的内容。为了获得这些无形无形的属性,玩家需要与运营商和其他玩家交易虚拟物品。如果有实际交易,则需要受到法律的监管。(结束)